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
发表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时间:2013-12-26 11:51
项目名称: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
审批类别:内部日常管理
审批内容:佛山市市直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调任、转任
审批程序:⑴ 单位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申请 ,用人单位通过佛山市数字人事系统网上申报公务员调任、转任业务。填
写《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
⑵ 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后,由主办人员审查,科室集体研究,经科室主管领导签署后,报局领导审批;
⑶ 审批结果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的告知单位。经批准调任、转任后,凭市人社局的调动通知按规定时间到公
务员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
主要依据: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⑶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⑷ 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
提交材料:(1)转任(调入)人员的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调入单位对拟调(转)任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的书面考察报告、调出单位鉴定(含政治现实表现)。
(3)照顾夫妻分居的,需附上结婚证和在拟调入城市工作一方的户口复印件。其中,属照顾军人夫妻两地
分居的,还应附上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件和近期内是否安排转业证明。
(4)已婚的,应有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的,要附上离婚证明书。
(5)子女需随迁的,附上其户口本复印件。
(6)拟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证明。
(7)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证明材料。
完成时限:材料齐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承办科室:www.57365公务员管理科
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办公电话:8330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