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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指南
发表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时间:2016-08-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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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仲裁须知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4)该劳动人事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人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机构。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还需提交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签订的不收费协议;(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4)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5)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仲裁委管辖范围

    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案件:

1.省属、中央驻佛山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3.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

4.市仲裁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其余案件需到各区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具体各区和镇街仲裁庭管辖划分详见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 

五、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人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仲裁庭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签收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5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除终局裁决案件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佛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联系电话:0757-83367498

佛山市法律援助热线:12348

交通路线:乘坐地铁广佛线在同济路站下往西走约100米或乘坐公交线路152、163、164A在劳动局站下。

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流程图.doc

附件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风险告知.doc

附件3:各区仲裁机构联系方式.doc

附件4:举证通知.doc

附件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常见问题解答.doc 

附件6:各区调解员名册链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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