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57365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布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类别的通知
发表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时间:2017-01-06 09:53
佛人社〔2016〕296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市社保局,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府〔2016〕76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相应医保类别划分。现将各医疗机构医保类别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类别,仅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依据,不影响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级别(等级)评定。
二、从2017年起,新增的定点医疗机构按下列情况划分其医保类别:
(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的,划分为医保一类;
(二)在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时已经卫生计生部门核定医院级别的,按其医院级别划分对应的医保类别,即一级医院对应医保一类,二级医院对应医保二类,三级医院对应医保三类;
(三)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时未核定医疗机构级别的,统一划分为医保二类。
今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公布新增的定点医疗机构时,须同步公布其对应医保类别。
三、定点医疗机构在自然年度内变更医疗机构级别的,从次年1月1日起调整其医保类别。
四、今后新增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已经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但要新增承办门诊特定病种或门诊慢性病种业务的,须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编制床位后,才能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承办门诊特定病种或门诊慢性病种业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除外)。
www.57365 佛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3日